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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吐槽120W是充电器商标:这么流氓是怎么注册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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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吐槽120W是充电器商标:这么流氓是怎么注册成功的?

近日,科技圈再次因一则商标争议掀起波澜。知名企业家、网络红人罗永浩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吐槽,称“120W”被注册为充电器商标是“耍流氓”行为,并质疑其注册的合规性。此言一出,迅速引发行业内外广泛讨论。一个看似普通的功率数值,如何摇身一变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商标注册制度的灰色地带,还是商业竞争中的策略博弈?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其背后的法律逻辑与行业影响。

一、事件回顾:罗永浩的“炮轰”与行业哗然

事件的起因是,有网友发现某公司成功将“120W”注册为第9类(科学仪器、电子产品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充电器”。这意味着,其他厂商若在其充电器产品上标注“120W”字样,可能面临商标侵权风险。罗永浩对此直言不讳:“这么流氓的商标是怎么注册成功的?这以后大家卖120W充电器都得给它交钱吗?”

这一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在消费电子领域,尤其是快充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XXW”(瓦特)是标识充电功率最直接、最通用的技术参数。例如,市场上充斥着“65W氮化镓充电器”、“100W多口快充”等产品描述。将这样一个行业通用、描述产品关键性能的技术术语注册为商标,无疑是在试图“圈占”公共技术语言资源。据不完全统计,仅2023年,中国市场上支持百瓦以上快充的手机型号就超过50款,相关充电配件市场规模达数百亿元。将“120W”据为己有,其潜在商业影响和争议性可想而知。

二、法律视角:通用名称、描述性商标与注册边界

从《商标法》角度看,此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商标的“显著性”和“正当性”。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或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 “120W”是否属于“通用名称”或“型号”? 在充电器领域,“W”(瓦特)是国际单位制中功率的标准单位,“120W”明确描述了充电器输出功率这一核心性能参数,属于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特点的标识。理论上,这类标识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本应难以获准注册。

  • “获得显著性”的例外:法律也规定,如果此类标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问题在于,注册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120W”在其使用下,已经脱离了其技术参数的本意,在消费者心目中成为了指示其特定商品来源的标识。这在当前行业普遍使用该术语的背景下,证明难度极高。

  • 审查标准的争议:该商标的成功注册,引发了公众对商标审查标准的质疑。有知识产权律师指出,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应充分考虑行业惯例和公共利益。允许此类商标注册,可能为“商标流氓”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即通过注册行业通用词汇,然后向实际使用的企业发起侵权诉讼或索要授权费,以此牟利。

三、行业影响:技术表述被垄断的潜在风险

如果此类商标被实质性用于维权和限制竞争,将对整个3C配件行业产生深远且负面的影响。

  1. 抬高行业沟通成本:功率是消费者选择充电器的核心指标之一。如果“120W”不能自由使用,厂商将被迫使用更复杂、消费者更不易理解的表述,如“约119W”、“最高功率等效120W”等,造成市场信息混乱,增加消费者选择难度。

  2. 抑制技术创新与公平竞争:快充技术仍在迭代,120W是目前的一个主流高性能节点,但并非终点。若此商标形成壁垒,其他厂商在宣传同等功率产品时会束手束脚,甚至可能阻碍技术参数的透明化竞争,变相保护了商标持有者的市场地位,不利于技术进步。

  3. 引发恶意抢注的连锁反应:此案例可能产生不良示范效应。今天有人注册“120W”,明天就可能有人尝试注册“65W”、“200W”、“USB-C”、“氮化镓”等。据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近年来与电子技术参数相关的商标申请量有所上升,其中不乏争议性案例。长此以往,行业将陷入无休止的商标纠纷,消耗企业创新与经营的精力。

四、类似案例与商标体系的反思

“120W”商标事件并非孤例。回顾过往,类似争议屡见不鲜。例如,早年曾有公司试图将“100+”注册在服装类别,将“双十一”注册在广告销售类别,均因缺乏显著性或在先使用成为公众广泛使用的词汇而引发巨大争议。在科技领域,诸如“VR”、“OLED”等技术缩写也曾遭遇抢注风波。

这些案例共同指向商标制度需要平衡的两个核心:保护私有知识产权与维护公共领域资源。商标的本质是区分商品来源,而非垄断公共语言和技术知识。一个健康的商标体系,应当:

  • 强化审查阶段的公共利益考量:对于涉及行业通用技术术语、标准名称的申请,审查应更为审慎,主动听取行业意见。

  • 完善异议与无效宣告程序:为相关利益方,如同行业竞争者、行业协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渠道。在此次“120W”事件中,很可能会有利益相关方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 明确“商标使用”的善意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显缺乏使用善意,旨在通过诉讼牟利而非实际经营的“商标流氓”行为,应不予支持,甚至可考虑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

五、结语:在创新与规则之间寻求平衡

罗永浩的一声“吐槽”,撕开了消费电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个微妙伤口。将“120W”注册为充电器商标,从商业策略上看或许是一次“聪明”的尝试,但从行业伦理和长远发展看,却是一次危险的试探。它挑战的是技术行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共享、清晰的技术语言体系

此事最终走向如何,有待法律程序的裁决。但无论如何,它都给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了个醒:在积极利用商标制度保护自身品牌的同时,必须恪守权利的边界,尊重行业的公共资源。同时,也敦促商标注册与管理机构,需要与时俱进,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行业有更深的洞察,让商标法真正成为激励创新、保护公平竞争的利器,而非阻碍技术传播与行业发展的绊脚石。毕竟,创新的活力,永远无法被一个注册成功的商标所禁锢。